近期,發生在鄭州市上街區的一起民事糾紛案件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位于上街區峽窩鎮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眾周某楊報警,他聲稱同村居民周某利將他家門給砸壞,接到報警之后,民警迅速趕往現場,了解相關情況。

通過咨詢雙方,民警了解到,這起事件并不是一起簡單的民事糾紛案件,兩人在很早之前就有淵源,幾年之前,周某利在周某樣所經營的公司里上班,在上班的過程中,由于事故的發生導致周某利雙目失明,后周某楊就得到了周某利的起訴,法院判決周某楊需向周某利賠償醫務費、精神損失費和誤工費等各種費用,但判決生效之后,周某楊一直未曾履行自己的刑事賠付責任,而雙目失明的周某利已經喪失了工作能力,失去了經濟來源,為了要回賠償,周某利多次前往周某楊家中索要賠償,但周某楊卻一直推脫,進而就發生了周某利砸壞周某楊家門的事件。

了解到情況之后,民警知道想要解決這起案件并不是簡單的,必須從根本上來調解矛盾,幫助雙目失明的周某利索要回賠償。
在峽窩鎮政府和相關部門的通力配合之下,周某楊決定向周某利賠償70萬元的賠償金,自此,這起事件才圓滿結束。
這起事件也是一起非常經典的老賴事件,在人的日常生活中,老賴的數量還是很多的,遇到老賴時,一定要通過正當合法的方式去解決。

首先可通過協商解決的方式去處理,其次可以向法院起訴來處理此事件,和老賴相處的過程中,一定要及時收集證據,只要具備有效憑證,即可前往當地法院起訴,面臨老賴一定要使用法律的武器去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