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省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則令眾人感到震驚的消息,一男子對其侄女進行了長達7年的強奸猥褻,事件曝光者和社會各界炸開了鍋,讓人不寒而栗。

在此案件中被告人趙某,作為被害人的姑父,竟利用親情關系對年僅10歲的侄女進行了長達7年的性侵,從2010年開始到2017年為止,趙某曾多次在家中或私家車內強行與其侄女發生性關系,其無恥途徑令整個社會感到咂舌。
在這個過程中,女子也曾多次選擇通過各種手段自殺或輕生,即便如此,趙某依舊未曾放過她,一連串的欺凌使得該女子身體和心靈遭受了難以愈合的創傷。
目前,趙某已被山西省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13年有期徒刑,但公眾對此并不滿意,他們認為如此惡劣的情形應該判處無期徒刑,而并非有期徒刑,呼吁法院可重新審視此案件,給予犯罪者最嚴厲的懲罰,給被害者心靈上的寬慰。

此事件的發生也再次引起了人們對于未成年人個人權益保護的高度關注,近些年以來,關于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或侵害的各種事件屢見不鮮,事情發生之后,不僅會對孩子造成極為嚴重的身體或心理創傷,也會給整個家庭帶來揮之不去的陰霾。
想要解決此類問題,一方面,司法部門必須正面回應公眾的憤怒與期待,提升對未成年性侵案件的懲罰力度并優化整個審判流程,使得未成年人的尊嚴和權益獲得最大程度的保護與保障。另一方面,全社會都應該掀起一場關于性別教育和兒童權益保護的教育革命,媒體也應該高度關注此類案件,關于揭發案件的真相,學校也應該加強對未成年人個人權益的教育力度,為孩子們如何在此類事件中保護自己。

只有社會各界共同參與其中才能夠為諸多未成年人營造一個更加和諧文明安全的社會環境,讓未成年人得以健康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