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通常如果發生男女通奸,女人會被浸豬籠,浸豬籠的人相當于被活活的給淹死,特別的悲慘殘酷。在古代女人的地位特別低,哪怕是一國皇后,在面對政事的時候都沒有任何發言的余地,一旦坐做不守婦道之事,也是會被處死。古代民間普通女性,如果被人發現與他人通奸,而這個人又不是女人的丈夫,那么最終女人會被裝在運送豬的竹籠里,綁上大石頭沉到湖底,而男人則會直接被亂棍打死。
浸豬籠的源頭
浸豬籠這種對女性殘忍的懲罰,漠視女性性命與人權的做法,最開始可以追溯到宋朝,雖然沒有歷史可考證,但是最嚴重的時候就是宋朝。宋朝以前雖然女性地位確實比較低,但國家和社會對寡婦再婚還是較為寬容,到了宋代朱熹在《程朱理學》中提到一句話,這句話將女性貞操已經推到了一個極高的程度。這句話是“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可見在宋朝時期,哪怕一死也不能失去貞操。

宋朝時期對女性的苛責
在那時人們對女性有著諸多苛責,要求女性必須遵守三大原則,四大美德,但是對男性卻沒有任何要求,需要女性凡事以夫為本,任何時候言行都要極其克制,否則是行為輕挑。而女性卻因為受到了時代的影響,她們本身也不愿意做標新立異的存在,因此這時候的女性也做到了,將榮譽看著要比生命還重要。因此寡婦寧愿獨守空房也不改嫁,還有一些愚蠢的女人,丈夫剛死自己追隨在后,美名其曰殉情,這種行為到了上到朝廷、下到文人的贊賞,這才致使宋朝女性的思想集體滑坡。
明清時期受程朱理學影響至深
哪怕是明清時期,女性受曾經理學的影響特別深,這個時候,所謂的貞節牌坊以及纏腳這種只為了討好他人,為了一個好的名聲而不得不做的事情,徹底將女性推入深淵。在程朱理學為主流思想的明清時期,對女性要求之多,但是男人無論是娶妻納妾,甚至是養外室,女性都沒有任何質疑的權利。高壓權力下可能表面貞潔,女性依然會期待愛情這就出現了通奸的事情。
